项目分类:
根据投资方案:
1)250万新币投资在经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投资基金;
2)投资至少250万新币开拓新的生意,或扩充现有的生意;
申请条件:
一)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成功企业家:(适用于所有项目)
1、主申请者拥有超过三年的经商管理经验,并在公司拥有一定的股份;
2、主申请者被要求公司营业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
3、允许提供属于申请者一家或多家公司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并达到营业额要求。
二)无创业与经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
1、申请者必须拥有十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2、申请者任职公司上一年营业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
3、允许的主申请人的职位: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科技官等。
随行家庭成员:
1、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2、未婚子女超过21周岁可申请长期社交访问准证,其有效期与主要申请者的绿卡有效期相同。
办理周期
提供相关文件呈交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后的7至较快。
投资注意事项
1、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一般为几年,投资期满后根据申请者要求汇入银行账户;
2、投资成立公司:所有投资资金系注册资金,必须用于公司运营,并且在投资满第二和第四年时向联系新加坡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用于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时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所承诺的商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