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们去年冬天就EB-5的探讨,因为传统引资渠道的逐步消失,EB-5依然还是一个被地产界热议的话题。该移民一步一步被证明是一个创造“双赢”的可靠引资渠道。EB-5正在经历较大的程序上的更变,他现在逐渐吸引着越来越多人。
通过EB-5 (5th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Category for immigrant investors的缩写), 开发商可以引进外国人的投资。国会在199较快创建EB-5试点计划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区域中心并创造工作岗位从而申请移民。 国会希望通过该计划刺激美国经济。该计划允许国外投资者和他们的直系亲属在投资50万美金于工作区(TEA)并创建10个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获得美国绿卡。该计划已经吸引了过10亿投资资金并已经帮助国家创造了上万的工作岗位了。
EB-5的优缺点
通过EB-5引资的代价远远小于传统途径。开发商现在有了EB-5的投资款有了更多的成功把握。但是不是所有的区域中心都是一样的,有些失败的很惨。但是如果仔细研究那些失败的例子,它们的失败也不足为奇。有些失败的区域中心承诺不被移民法允许的投资回报。另一些试图绕开和投资者点明它们的投资必须要有风险的要求。还有的根本就不是EB-5规定的“新的企业”。
有些项目目前在等待动工,然而,期待的成功已经大肆宣传。那么,怎么区分一个会成功的和一个注定失败的区域中心呢?除了要严格符合EB-5法律,一个好的EB-5项目需要提供一个良好商业计划和一个总体运作模式来证明该项目会拥有号的市场并能满足EB-5投资者的需求。目前成功的有一些混合商业型的项目,间接投资住宅类项目是不行的。成功的项目必须在两年内创造10个工作岗位。 另外一项用来判定项目是否可靠的方法是看该项目是否一个平衡的融资比例(EB-5投资和开发商投资)。项目需要有让投资者有一个良好的退出计划。更重要的是,项目需要有一个有经验的开发管理团队以及有经验的EB-5移民顾问。
区域中心和成功的关键
EB-5区域中心试点计划通过吸引国外投资者在区域中心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工作岗位。区域中心没有具体的性质要求,大多都是责任有限公司(LLC)。建立一家区域中心必须给美国移民局提交一份计划。如果移民局觉得该计划会对的区域产生好处,那么该公司就可以被为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是一个吸引外资并能造福一片地区的机制。这让有意向移民美国的海外投资者投资到一个的地理区域。想要申请一家区域中心,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供下列信息:
1. 如何在这个地区增长经济;
2. 商业计划是一个基于合理的计算产生的合理的商业模式;
3. 如何直接或间接的创造就业岗位;
4. 已投放到项目本身和项目推广的资金。
区域中心申请还必须为1. 已经可以开工的项目,或2. 一个还没有准备开工的可行项目附上一份商业计划书和一份该计划的经济分析书。那些已经可以开工的项目申请还需要附上投资结构。因为该项目牵涉到提供证劵的行为吗,还需要附上和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区域中心投资结构
区域中心的结构有很多种。典型的结构是投资者是通过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进入区域中心的项目的。作为一个有限合伙人,投资者按照某一个州的法律获得了有限合伙人应有的股东权益。退出方案是由大部分合伙人投票决定的。在另一个比较典型的结构里,投资者认购成为有限合伙人,把钱借给项目去创造工作岗位。退出则是由该借款时间截止后,退还给投资者。这个时间跨度通常要大约五年。
如过没有有限合伙人这种安排,很难让一群EB-5投资者参与到项目中来。因为如果没有普通合伙来协调管理,这么多海外投资者自己很难做成什么。所以这种安排也就成为了一种典型模式。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其实比较有限,而且EB-5法规特别认可了这类安排。如果一个海外投资者想主导某个区域中心的项目,那么该投资者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走这条路了。
涵有限合伙人的EB-5项目股份结构范例
,在EB-5投资结构上,我们需要谈到目前的流行的形式。EB-5不允许投资者通过投资公司间接投资在有可能创建工作岗位的商业里。按照规定,EB-5投资者必须直接把EB-5投资款投入在项目上。真正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超出了EB-5的要求范围。
投资者的角度
投资者需要小心评估各个区域中心和项目,看看投资这些区域中心是否可以帮助他满足EB-5的要求。为了符合要求,EB-5申请必须显示他:
1. 创建了一个“新企业”。作为一个有限合伙人投资于一个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满足该要求。
2. 已投资了一百万的有风险的投资款(在就业区TEA,五十万即可)。且该款必须是从合法途径获得的。
3. 在投资的两年内将会创造10个工作岗位。
如果投资者满足以上要求,那么他就可以获得临时绿卡,为期两年。两年后,投资者可以申请为绿卡。
区域中心怎么样计算项目创造的工作岗位
开发商想要一个投资款,而投资者想要一个良好的投资项目来获得绿卡。区域中心投资的一个特殊点在于间接和直接创造的工作岗位都可以。直接工作岗位就是实际在该项目工作的人员,这类人被称为“W-2员工”。间接创造的岗位是那些因为投资项目所影响的其他商业雇佣的员工。间接工作岗位的计算必须是“合理”的,这是需要运用合适的经济运算方式来证明的。
有经验的EB-5经济学家计算间接工作岗位。虽然有若干个计算方法,但是经济学家通常会用“RIMS II”. RIMS II 是一个相对便捷和便宜的计算经济影响和创造工作岗位数量的方法。在运用RIM II方法时,其中一个计算间接工作岗位数量的方式是基于该项目能挣的总营业额。所以,如果该项目实际产生的营业额等于或高于该项目的商业计划,那么就有足够的间接工作产生了。
还有一个常见的问题是问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工程工人是否可以算在EB-5需要的工作岗位上。答案是间接创造的工程工人是可以算进去的。用类似的计算模式,如果投放的工程建设款可以合理的支撑这些工程工人,那么这些工作岗位是可以算进EB-5用途的工作岗位中的,但是这些工作岗位必须持续两年。
减少投资金额:就业地区(TEA)
投资款越少,那么就会有越多的投资者,这样引资也越容易。大部分区域中心都在就业地区走五十万投资款的模式(用借贷或者入股的模式)。
就业地区应该是一片有着高失业率的地区或者偏远地区。高失业率指的是超过国家平均失业率的1。一个偏远地区是指都市数据范围以外的地方(根据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信息)或者是一个在任何人口高于20,000的城市或者小镇以外的地方。新的企业必须是在就业地区“主要从事商业”。 如果这个新的企业要借给其他创造就业的商家的话,那么该商家也需要在同样的就业地区内。项目的花费也在就业地区内。
一个美好的未来:美国移民局简化EB-5计划
EB-5区域中心逐渐成为了一个引资的吸铁石,就像国会期待的那样。美国移民局局长Alejandro Mayorkas意识到了该计划的巨大潜力,她本人也逐渐介入了改善该计划的工作中。在201较快五月19日美国移民局表示了他们会减低处理区域中心的审批时间和投资者申请签证的时间至四个月(或以上)。准备动工的工程的投资申请人可以减少到15天。
其他预期设立的服务包括申请人和美国移民局直线联系,和为申请人提供面试机会,专门探讨过期问题。在了解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后,美国移民局正在制定这些服务提升的详细计划,预期这些服务会在年底得到实施。这些积极的改进会对EB-5项目带来更大的效率,更好的为美国开发商引资,并更好的为美国创造就业岗位。
总结
EB-5区域中心计划是一个让美国开发商和海外投资者能够双赢的计划。该计划不仅是个在金融业不景气的时候的一个便宜的引资方式,它也是一个能让海外投资者申请绿卡的快方式。不想其他移民渠道有着等待时间,EB-5每年有一万个份额。该计划可以造福美国经济通过投资一百万到美国企业里来,或者可以投资五十万到就业区域中。就业区域可以是偏远地区或者可以是超过国家平均失业率1的地区。 我们应该可以看到未来有更多的EB-5 区域中心因为开发商逐渐能看到EB-5的好处。总的来说,这个计划又能让海外投资者得到绿卡,也能给美国人民提供需要的工作岗位。
http://www.ilw.com/articles/2012,0228-hackley.shtm